2019年度“病退”申报有关事项通知
此次申报“病退”仅限于2019年度符合以下范围及条件的人员。已经申报2018年度“病退”的人员,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通过的,不得申报2019年度的“病退”。
一、申报“病退”人员范围及条件:
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身份现仍在企业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病退”: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
2、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及以上;
3、现身份为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原属于国有、集体企业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企业破产、改制后,解除劳动关系失业或自谋职业、且按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的(需提供原企业改制文件、本人领取的安置费原始凭证、经济补偿金的原始凭证、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等资料。
二、报名要求及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以上“病退”范围及条件内的有关人员中,2009年7月1日以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及缴费凭证;2012年9月21日后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并补缴了养老保险费的,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和补费到账的凭证。
3、报名时申报本人最严重的一个病种。需提供的病例资料:(1)材料提交之日前三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诊断证明书的疾病内容要与申请本次劳动能力鉴定有关。诊断证明书内容包括:“疾病名称全称,病因诊断、疾病解剖部位、病理诊断及功能诊断”。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下壁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三级等;(2)原则上近三年内的住院、门诊等病史资料。其中:心脏病、高血压须提供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查报告;糖尿病、肝病、肾病等需提供3年以内的多次化验单及近期化验单等;脑血管病需提供近期CT片,四肢肌电图检测报告等;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等;精神类疾病需提供专科医学诊断书、3至5年的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出院小结、大病历);眼科需提供近期视力检查、验光诊断,矫正视力检测结果等;听力需提供近期电测听检测结果等;癫痫病需提供3年以上的病历及历次脑电图检测报告等。(3)医疗文书需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4)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文书需要具有鉴定精神类疾病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5)住院病历复印件要求病例完整,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及骑缝章。门诊病历资料要包括病历内容记录、检验检查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6)职工个人提供的各类复印材料,要由职工亲笔签名(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等不具备正常行为能力的职工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写上“申请2019年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专用”字样。(7)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类复印材料要由提供单位负责核对,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三、报名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23日
四、报名地点: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说明:报名结束后,申请“病退”人员名单、病历资料统一报市,逾期不再补报和添加病历资料。
吴桥县人社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