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

    定点机构认定的公告

 

一、认定范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二、申报范围:职业院校

三、申报条件:

(一)培训资质要求:职业院校应当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培训能力要求:

1、有稳定的师资队伍,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至少2名教师;教师均应具有相应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资格 

2、范围内有固定的理论教学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实训场地面积、设施设备能满足最低规模化(30人)培训需要。教学场所照明、通风、取暖条件良好,具备支持远程监控条件,租用场所的应不少于3年以上租用合同

3、具备相关培训工种教学条件;

4、遵守国家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开展重点群体培训的具备相应的就业渠道,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5、机构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且近三年无违法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

(三)申报材料要求:《关于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

四、申报日期和地址:

(一)报名日期2020年5195月25

(二)报名地址:吴桥县就业服务局5号窗口

咨询电话:0317—7270811

五、其他要求:

申报定点机构资格的机构要对所提供的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培训进行书面承诺定点机构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可以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补贴性培训,期间有重大侵犯参训者权益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定点机构资格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即行中止,培训过程中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法律纠纷,均由机构负责。

 

附件:《关于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