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吴 桥 县 委 组 织 部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吴桥县2021年度企业职工(包括事改企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以下简称“病退”)报名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申报“病退”人员范围及条件:
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身份现仍在企业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病退”: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
(二)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及以上;
(三)现身份为灵活就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原属于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需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及本人领取的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资料);
(四)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的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和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员,不得申报“病退”。
二、企业职工报名事项:
(一)报名日期:2021年4月6日、7日、8日。
(二)报名地点:
1、企业在职职工:本单位人事科组织报名;
2、灵活就业人员:原单位或原主管部门人事科组织报名;
3、事改企单位等流动人员:原单位或原主管部门组织报名;
4、以上单位汇总资料报县人社局办公楼(406)社保股。
(三)报名要求及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人事档案、加盖社保征收机构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养老保险手册》(由单位或档案代管机构按照县人社局养老保险科通知的时间要求提供。)。
3、符合“病退”范围及条件内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本人按档案代管机构的通知要求提供:(1)原企业改制文件;(2)企业破产裁定书(3)本人领取的安置费原始凭证;(4)本人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原始凭证;(5)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
4、符合“病退”范围及条件内的有关人员中,2009年7月1日以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及缴费凭证;2012年9月21日后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并补缴了养老保险费的,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和补费到账的凭证。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病历资料:
1、材料提交之日前三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诊断证明书的疾病内容要与申请本次劳动能力鉴定有关。诊断证明书内容包括:“疾病名称全称,病因诊断、疾病解剖部位、病理诊断及功能诊断”。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下壁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三级等;
2、住院、门诊等病史资料。其中:心脏病、高血压须提供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查报告;糖尿病、肝病、肾病等需提供3年以内的多次化验单及近期化验单等;脑血管病需提供近期CT片,四肢肌电图检测报告等;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等;精神类疾病需提供专科医学诊断书、3至5年的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出院小结、大病历);眼科需提供近期视力检查、验光诊断,矫正视力检测结果等;听力需提供近期电测听检测报告等;癫痫病需提供3年以上的病历及历次脑电图检测报告等。
3、医疗文书需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4、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文书需要具有鉴定精神类疾病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
5、住院病历复印件要求病例完整,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及骑缝章。门诊病历资料要包括病历内容记录、检验检查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
6、职工个人提供的各类复印材料,要由职工亲笔签名(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等不具备正常行为能力的职工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写上“申请2021年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专用”字样。
7、用人单位提供的各类复印材料要由提供单位负责核对,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注:报名结束后,申请“病退”人员名单、病历资料统一报省,逾期不再补报和添加病历资料。
三、吴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报名程序
(一)县直机关单位公务员由单位携带因病申报提前退休(退职)人员个人申请一份及病历、诊断证明、本人人事档案、单位申请一份、单位公示报告一份,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二)县直所属机关单位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携带因病申报提前退休(退职)人员个人申请一份及病历、诊断证明、本人人事档案、单位申请一份(主管部门在单位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公示报告一份,报县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三)病种填报及相关要求按企业职工病退二(三)3(1)—(5)事项办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21年4月6、7、8日,报名地点:
1、公务员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2、机关事业人员报县人社局办公楼402工资福利科。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