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就字〔2023〕2号、冀社险函〔2023〕46号文件规定,现将全县2023年度第四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6天,如无异议将如期对此进行发放。公示电话:0317-7270812。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