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桥县村级公益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各类村级公益岗管理工作,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202326文件要求,共同研究制定了《吴桥县村级公益岗管理暂行办法》,现发至各乡镇,请各乡镇认真落实,按文件要求开展村级公益岗管理工作。

 

 

 

 

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桥县财政局

 

 

 吴桥县乡村振兴局

 

                     

                           

20231228

 

 

 

吴桥县村级公益岗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202326)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类村级公益岗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各级部门管理职责和考核目标

职责分工

1、县人社局管理职责:

负责全县各类村级公益岗岗位类别设置、岗位工作指导资金申请

2、县乡村振兴局管理职责

负责资金筹集。

3、县财政局管理职责

负责资金拨付。

4、各乡镇政府管理职责

负责月度考核、日常监管和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各乡镇安排主管副职和管理员负责建立各类村级公益岗乡级档案,包括人员花名册、乡镇审核资料、上岗协议、月度考核表、补贴发放流水等材料。各类村级公益岗人员档案应长期保存。

5、村委会(用人单位)管理职责:

负责各类村级公益岗的村内具体人员岗位类别设置和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岗位职责和村内实际用人需求合理开发和安置上岗人员;负责根据安置人员岗位类别和人数进行分组分类,合理安排出勤时间,做好出勤记录留存必要的上岗场景记录,以便乡镇考核;建立村级公益岗档案资料,包括人员花名册、上岗程序资料(户申请、村评议、人员公示、岗前培训等)、上岗协议、每月考勤台账。村级公益岗台账应长期留存。

二、村级公益岗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

1、按照因需设岗、人岗匹配的原则,全县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防贫监测对象均可申请公益岗位安置。岗位共设置保洁员、治安员、大气网格员、污水处理站管理员类,有一定劳动能力,能够胜任村级公益岗工作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2、采取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人社局备案的流程开展村级公益岗安置工作。审核通过后,签订上岗协议,一般签订期限一年。对丧失劳动能力、消极怠工、不服从村委会出勤安排、有其他务工就业形式等不能坚持岗位工作人员,各村委会、各乡镇在每月考核时随时调整,调整人员名单及时报至县人社局备案。

三、村级公益岗具体岗位和职责要求

(一)村级公益岗岗位:治安员、保洁员、大气网格员、污水处理站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开发新的村级公益岗岗位类别。

(二)岗位职责:

1、治安员:从事本村安全隐患巡查工作,要求对所分管区域进行巡查;

2、保洁员:从事本村卫生清洁工作,按要求对所分管区域进行保洁;

3、大气网格员:从事本村大气污染监管工作,按要求对所分管区域进行巡查;

4、污水处理站管理员:从事污水处理站管理及清扫工作

(三)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村级公益岗人员岗位职责合理安排出勤时间,同类型巡逻类岗位人员避免扎堆出勤;督促其履职尽责,做好出勤记录留存必要的上岗场景记录,以便乡镇考核

(四)村级公益岗上岗人员要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严格按照工作纪律和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四、本办法适用于吴桥县村级公益岗和管理考核单位。

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